2021年度,学院团组织在校、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及上级部门团组织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的工作职能,持续深化团学组织改革,在强化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繁荣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更好地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展现我院研究生先进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崭新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研究生进一步成长,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习标兵、竞赛之星、学术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优秀研究生干部(3人)、学习标兵(3人)、竞赛之星(2人)、学术之星(2人)。
二、评选条件
(一) 优秀研究生干部(2019级2人,2020级1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3、主动承担班级责任,积极开展班级活动,促进班级学生团结协作。
评分标准:全班对申报人投票表决。
(二) 学习标兵(2020级3人,其中数学1人,统计1人,应用统计1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获得学业奖学金;
3、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加权成绩占所在专业第一。
评选标准:参考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课加权成绩排名。
(三) 学术之星(2人,参评范围2019级和2020级全体硕士)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获得学业奖学金;
3、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与本学科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署名为长春工业大学。
评分标准:参考附件5《学术成果量化分值表》。
(四) 竞赛之星(2人,参评范围2019级和2020级全体硕士)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获得学业奖学金;
3、积极参加学校以及学院认定的各项学术类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评分标准:参考附件6《学科竞赛类量化得分表》。
(五) 其他说明
1、相同分值下,学位课成绩加权成绩高者优先。
2、参评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1日,所有参评资料均需在此期间(2021年度内材料提交日期后的竞赛成绩累计到下一年度学团表彰)。
3、学术之星评选主要参考发表论文分值,竞赛之星评选主要参考获得荣誉的竞赛分值。
4、本次学团表彰相关细则仅适用于本次表彰,评审小组最终解释权。
三、评比流程
1、参评个人自愿填写申报表附件1-4,具体评定分值见附件5-6。(截止交表时间12月14日中午12:00点,论文及获奖请提供佐证材料);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15864526938@163.com),文件命名:年级+姓名+参评项目,申报表及纸质佐证材料交到新图书馆6307(张亚男)。
2、评审小组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3、学院年底学团表彰,并给所有获奖同学将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审小组名单
学院评审小组成员:单玉莹 田 恬 刘 怡 王国吉 王 丹。
评审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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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