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各学生班级: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我校的《长春工业大学学费减免管理办法》的要求,按2022年资助工作政策,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的基本条件、申请审批程序和其他要求参照2021年版本的学生手册第151页《长春工业大学学费减免管理办法》执行。学费减免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籍且在校的经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孤儿和烈士子女(高收费专业除外),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孤儿(在资助子系统中对接出来的中央下发名单),为中央下发名单中的学生可以直接提出申请进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额度是符合条件的孤儿可以享受学费全免。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190802班黄鹤同学为符合条件申请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的学生,现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日期2022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反馈。
电话:8571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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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