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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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7-2018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7    作者: 必赢官方网站首页系统管理员     点击:

转发吉林省科协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为创新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扶持机制,助力青年科技人才在创造力黄金时期做出突出业绩,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拓展交流渠道,激发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造热情,发现和扶持有望成为未来科技领军人物的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吉林省科协决定实施“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现将“托举工程”(2017-2018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5月15日至31日。

二、资助年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托举资助期限为2年,原则上每期托举资助10人,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三、被托举人选条件

1.32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吉林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具有吉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会员资格;

3.在科研一线,从事领域和研究内容聚焦国家战略导向和我省优势支柱产业发展,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生命科技、新材料、光电信息、制造技术、资源环境和基础学科等;

4.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良好的科研潜质,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已经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各类国家人才项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不作为被托举人选。

四、有关要求

1.具体要求详见《“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2.省级学会填写《“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附学会推荐资格证明材料,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复印件)。

纸质文件应为A4开本的计算机双面打印稿,一式10份并附电子版,报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申报书应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签字、盖章页只需提供原件1份,复印有效。

3.省级学会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吉林科技网(www.jlstne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马宏 85682025

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张雯頩 85261379

电子邮箱:kx1411@163.com

附件:

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zip

学校联系人:佟闯

联系电话:85717359

科研处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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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吉林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